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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國情院何時變成了“南山安企部”?

[社論] 國情院何時變成了“南山安企部”?

Posted July. 16, 2007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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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家情報院職員對大國家党競選候選人李明博的房地産情況進行調查的事實被曝光後,國情院13日發表報道資料主張說,收集可能對國家和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腐敗行爲相關情報,也可以包括在職務範圍之內。這就是說,國情院根據這種觀點,收集了包括傑友事件在內的420多起腐敗事件相關情報,而李明博的“房地産匿名擁有疑惑相關情報”也歸類於這樣的案件。

關於閱覽李明博房地産資料的動機和“未對外泄露便廢棄”的辯解固然令人無法相信,但更具衝擊性的事實是國情院將職務範圍隨意擴大爲“收集可能對國家和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腐敗行爲相關情報”,並秘密進行了相關調查工作。

《國情院法》第三條明確規定了國情院的職責。簡而言之,國情院的職責是收集國外情報和共産勢力、恐怖主義相關的碟報。衆所周知,公職領域的監查工作由監查院負責,政策的指定及評價、受理腐敗舉報由腐敗防止委員會負責,權力型腐敗行爲的調查由檢察機關負責,與平民生活直接相關的慣例性腐敗行爲調查由警方負責。無論是哪個領域,都沒有國情院的事。

1996年,金泳三政府縮小了惡名昭彰的政治陰謀機構“南山安企部(安全企劃部)”的職務範圍。將安企部更名爲國情院的金大中政府,於1999年進一步限制了國情院的職務範圍。這些都是通過立法實現的。然而,金大中政府時期仍然發生了非法竊聽事件,當時的兩位國情院院長于2005年被拘留。而在標榜民主化勢力的現政權領導下,國情院竟然公開主張“收集全方位碟報”是國情院的任務。雖說是“腐敗碟報”,但究竟是以脅迫爲目的收集的個人資訊,還是爲了惡意利用於政治目的的“X文件”,國民無法知道。

要查明的不僅是“李明博文件”,還有國情院是否在運營“腐敗根除特別工作小組(TF)”的過程中非法收集了其他的更多情報並予以散佈。必要時,可以考慮啓動特檢制或國政調查。

《國情院法》第二條規定,國情院受總統的指示和監督。因此,國情院一旦出現非法行爲,不僅國情院院長,就連總統也應該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