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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構基金經營能力欠缺

Posted July. 31, 2007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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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很多政府下屬機構在沒有完全具備資産經營能力的情況下,正在經營龐大的資金。此外,據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去年以各種負擔金名義每個國民平均繳納了25萬韓元,但在這些負擔金中,至少10種負擔金有必要廢除。

通過企劃預算處30日提出的《2006年基金經營評價報告書》和《負擔金綜合報告書》透露了此類事情。其中,《2006年基金經營評價報告書》是預算處委託以民間專家組成的評價團製作的。

據預算處稱,評價團在報告書中診斷說:“國民年金在2006年末擁有67名經營人力,但要想應對基金規模增大,投資物件多變的趨勢,目前專業人力還有所缺乏。”

評價團還特別指出說:“在國內債券和股份、海外債券等自行經營和外部委託經營同時進行的投資中,委託投資物件的比率是根據經驗判斷決定的,而不是客觀模式。”

有人提出意見說,由於國民年金的投資決定等審議處理主要案件的國民年金基金經營委員會委員們的專業性也有所缺乏,因此很難有效決定意圖。

預算處負責人表示:“我們正在討論提高基金經營委員會專業性的方案。”

另據統計,去年政府以各種負擔金名義徵收的金額達到11.9534萬億韓元,比2005年(11.4296萬億韓元)增加5238億韓元(4.58%)。如果按去年總人口(約4830萬韓元)計算,那麽國民人均負擔了約24.7萬韓元。

自2001年以來,准徵收性質的負擔金徵收額顯示出逐年增長趨勢。去年年末總負擔金種類達到100個。

據負擔金經營評價結果顯示,根據《下水道法》廢除損壞者負擔金等對10種負擔金事項可以進行討論。而且廣播發展基金徵收金等9種負擔金需要進行調整。



車志完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