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記者對政府所謂的“採訪支援系統先進化方案”的反對聲越來越高,對此,國政宣傳處的“總理令”中表示:“要再次修改‘採訪支援標準’的一部分規定。”
宣傳處27日表示,對於修改部分規定的“總理令”的檢查由法制處負責。
宣傳處決定,對於“總理令”中提到的最需要更改的11組第1條“支持採訪公務員的事宜要與政策宣傳擔任部署人員商議後決定”改為“支持採訪公務員的事宜要‘原責性地’與政策擔任部署人員協商後決定”。通過加入“原責性地”這句話減弱了這個規定的強制性。
這次宣傳處“總理令”是繼取消“政府可以制定和制載禁止規定”,並修改引發“記者註冊制”非議的“記者註冊”等條目後的第三次修改。
有人認為,每次像這樣有爭議時宣傳處就更改命令,這本身就表現了這個“方案”制訂得多麼草率。
丹國大學言論影像系教授孫泰奎表示:“不能有任何政府調整,控制,管理採訪言論的活動的法律和制度,甚至不能有這種打算。有問題時就修改法令也是不行的。”
雖然政府在言論的壓力下修改了一部分規定,但是繼青瓦台和宣傳處決定強制執行這個“方案”後,也將會繼續面臨來自各個方面的爭論。
吉鎮均 le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