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運用國民退休基金,把基金分成幾部分交給附屬的民間機關運營的方案得到了進一步促進。
運營國民退休基金的最高理事會,基金運營委員會從政府獨立出來,並由7名民間專家組成。國民年金法明確規定,委員會擁有關於國民退休基金運營的責任和權利。
11日,保健福利部門確定了《國民退休基金運營體系改編方案》並指出要在此次的定期國會上提出國民退休基金法的改定案。
根據方案,為了提高國民退休基金運營的獨立性和收益性,把政府機構基金運營委員會從政府獨立出來,由7名民間的金融資產運營專家重新組成。
基金運營的主要事務由國民退休基金公團基金運營本部獨立形成的基金運營公社處理。
基金運營委員會包括基金運營公社社長,並和委員長任常勤。剩下5位委員為非常設。
委員長和民間委員通過在福利部設立的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國務總理提請,最後由總統任命。福利部部長任委員長的推薦委員會由財政經濟部、規劃預算處等有關部門公務員5名,參加者代表3名,公益代表3名等11名構成。
只有基金運營公社社長由社長推薦委員會推薦,國務總理提請,最後由總統任命。
政府為了為確保國民退休基金運營的透明性,基金運營委員會和基金運營公社都要接受檢查員監察和國政監察。
福利部部長卞在進解釋道:“為了確保基金運營委能擺脫政府的影響力獨立運營,通過修改相關法律,使得現在福利部部長擁有的關於國民退休基金運營的最終責任和權利移交到基金運營委員長手裡。”
但為了確保對基金運營的政府的責任心,財政經濟部、福利部、預算處、金融監督委員會等參與其中,且有關意見福利部部長可以在基金運營委員會出席並發言。
隨著國民退休基金在金融市場上的影響力逐漸擴大,政府為了防止基金運營的權利控制在少數人手中,基金分成幾部分運營的方案將作為中長期促進的課題。
同時,由於在韓國內地區總部的設置,雇傭國人等現象,把國民退休基金的部分運營權交給海外運營公司的方案也在研討中。
金相勳 申致泳 corekim@donga.com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