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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駁回拘票-法檢對立,需尋找協調的連接點

[社論] 駁回拘票-法檢對立,需尋找協調的連接點

Posted October. 04, 2007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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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勳大法院長考慮到因駁回鄭允在、申正娥的拘票,引起的法院和檢察院間的矛盾,由此發表聲明說:“要站在國民的立場,找到協調點。”最近,檢察部門召開了全國高檢長會議,深刻地討論了法院駁回拘票的事件。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可以看成這是大法院為阻止雙方走向極端而調和的發言。

在沒有毀滅證據和潛逃之憂的案件中,不拘留調查和審判的確是司法應走的路線。但面對全國人民都關注的案件,法院不能放棄從拘票階段就嚴格適用法律,挑明真相的措施。剷除權力型腐敗是我們社會走向先進國的重要前提。

這兩次案件都屬於權力型不正之風。前總統禮賓秘書官鄭允在作為公務員就有受賄並終止稅務調查之嫌。前總統政策室長卞良均則利用了作為國民稅金的國家預算,幫助申正娥功成名就。對於適用在權力層或相關者的駁回拘票原則,是否也能適用於一般人的疑問,不知法院能否自信地給予否定。這樣有可能會受到“有權之人可無罪”的批評。對於毀滅證據的擔憂,法官的想法也各不相同。

駁回對申正娥的拘票後,檢查廳強烈的反駁“這是導致司法無政府狀態的行為”。 其實這一舉動也不能看成是恰當的。發出拘票是個別法官自行決定的事情。據悉,對檢察部門的聲明,多數法官情緒奮激。

李大法院長雖表明了“對具體事件我們做不了主”的態度,但他還是補充說到“法院不可能妨礙檢察部門對腐敗的調查”。好像作為司法部首長的他,已經認識到了對法院和檢察部門的對立,不能再這樣置之不理。像李大法院長所發表的聲明一樣,為了查明這兩件事情的真相,法院和檢察部門要先找到相協調的連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