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警署全面開展了對鄭東泳候補選舉組織辦公室的扣押調查。至此對盜用名義的調查,擴大到了鄭候補組織是否有組織地介入此事。這是有史以來,調查機關第一次對範政治圈有實力大選候補組織辦公室進行調查。
特別是給盜用名義的首爾鐘路區議員鄭仁熏,(45•女)提供開放我們党黨員名冊的大團結民主新党鐘路區地區委員會所屬的金某(34),7日被檢舉以來,員警幕後的調查也會加速進行。甚至員警內外還傳出“組織辦公室就是犯罪現場”的一說。
為何進行扣押調查
員警強硬地對大選組織進行扣押調查,其實是因為鄭氏和鄭候補組織間的連系性越來越明確。
現在員警特別關注鄭氏犯罪當天的8月23日,用於盜用名義的黨員名冊送到鄭候補組織辦公室的樸某(19)等3名大學生的陳述。
雖然鄭氏以“8月13日左右,從金氏那裏得到名冊後,一直保管在手提包中”來否認樸氏等的主張,但介於犯罪當天,鄭氏和樸氏等的確在鄭候補組織辦公室門口會面的事實,員警認為朴氏等的陳述更具可靠性。
還有,從鄭氏兒子一行在盜用名義後的8月25日,在鄭候補組織上做過代理簽名來看,員警判斷盜用名義和代理簽名是其實在同一延長線上進行。
6日,在首爾中央地法舉行的拘票實質審查中,鄭氏的“鄭候補方以快遞的形式送來了印有‘女性選舉對策委員會首爾事務總長’職稱的名片,還提案了選大委領導一職”的陳述來看,盜用名義幕後確實存在鄭氏的“上部”。
7日,員警相關人員強調的:“法院並不是根據一張檔,頒發扣押調查拘票,而是等審判官檢查完所有的大量調查紀錄後,覺得有必要才頒發的。”這一說法,也證明了這一點。
但是,也有些人認為並不能把扣押調查,看成是從員警純粹的判斷所做的決定。員警內外流傳著這麼一句話:“如果沒有和青瓦台交涉,員警就很難扣押調查鄭候補組織”。
即員警在申請對鄭候補組織的扣押調查拘票前,先給青瓦台做了報告,而青瓦台也“承認”了此事。
集中調查幕後
7日,自願出席警署的金氏,像和鄭氏已對完口供一樣,否認了“上部”的存在。
在警署金氏主張到:“只抽出2005年7月左右的,從開放我們黨首爾市黨收到的基幹黨員名冊中的鐘路區黨員的資料,給了鄭氏。這是為了宣傳競選才遞交的名冊,而並不是受人指示才做的。”
但是,從金氏在大團結民主新黨中並沒有特定的職位,和從金某擔任過鐘路區地區委員長秘書一職來看,員警認為金氏在鄭氏和“上部”中間做了傳達名冊的作用。
還有,從在開放我們党鐘路區黨員4000多名的名單中,金氏只給鄭氏遞交了800多名的身份資料來看,員警認為他把其餘黨員的身份資料還遞交給了其他的同謀者。
員警相關人員透露到:“兒子被捕後,鄭氏就不知了去向;鄭氏被捕後,金某又不知了去向。這不就證明他們為了保護某人,需要統一口供的時間嗎?”
為了追查金氏的“上部”,6日員警扣押調查了鐘路區地區委員會和金氏的住宅,他們還正尋找鄭氏逃往時期隨身帶著的筆記本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