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7年南北首腦會談上協定的《3方或4方首腦終戰宣言》的形式和時期,政府和學術界批評“沒有達成非核化之前要求終戰宣言是不太現實的,這是不是任期末想留下成果的意圖啊?”。 對此國家情報委員長金萬福上個月30日親自出面庇護了青瓦台。
當天,金委員長在《國政簡要發佈》撰文上主張“通過《9•19共同聲明》(2005年)和《2•13協定》(2007年),有關國家決定直接召開和平協商,因此展開終戰宣言為開始的和平過程是理所當然的。”
▽不想撲滅火苗的青瓦台與國政院
金院長說∶“終戰宣言的推進要考慮當事者的意志和情況”,“特別是兩者之間需要建立信任關係的時候,正式和平體制之前的終戰宣言非常有助於建立信賴關係。”
接著他又表示∶“終戰宣言沒有規定的框架,只要是真正能為朝鮮半島的和平作出貢獻的話,不需要受到終戰宣言的形式和時期等影響。”
對此,成均館大學政治外交系金泰孝教授表示∶“終戰宣言的當事國美國正以廢棄核設施為前提條件,明確表示了終戰宣言和和平協議是同樣的概念。在這種情況下情報機關發表可能引起政治爭議的主張是很不合適的。”
▽困惑當中尋求妥協的外交通商部
外交部顯然是被青瓦台和國政院的“快速推進終戰協議”嚇了一跳。但是其部反對,認為在還沒有具備朝鮮半島和平的政治,軍事條件的情況下首腦推進終戰宣言是不合乎法律和倫理。但是外交部也認為,“彈力性”地解釋終戰宣言的話,青瓦台和美國之間能找到一種折中點。
外交部長官宋旻淳31日表示:“首先從實務角度開始協商,會慢慢發展到艱難的階段,到那個時候會需要政治推動力 ,到時候對話的水準會更上一步。”
▽堅守原則的美國
目前為止,美國對終戰宣言及和平協議的公開態度是:終戰宣言或和平協議的先決條件是“朝鮮廢棄核武器並能完全驗證廢棄結果”。 因此亞歷山大駐韓美國大使說過:“不認為今年內可以簽署終戰宣言。”
宋長官可能在11月7日與美國國務部長官莉紮•賴斯進行會談的時候,傳達對終戰宣言的青瓦台 “強力意志”。 但是美國違反“原則’, 答應“政治性活動”的可能性非常小。
河泰元 triplet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