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賣給金景峻股份的是我

Posted December. 01, 2007 04:53   

한국어

首爾中央地檢特別調查組(組長,特別1部長崔在卿)30日表示,正在通過創業投資公司E公司前社長洪鐘國(48歲,達印邊徹斯代表)調查“1999年9月--2000年2月持有BBK的60萬股份,後賣給金景峻(41歲,補拘留)”的真實情況。

這與金景峻上個月23日向檢察院提交韓語協議書的內容相反,所以將對下周檢察院調查結果的發表產生影響。金氏以可能證明大國家党候選人李明博於2000年2月21日把BBK價值61萬的股份以49億9999萬5000韓元賣給金氏的協議書主張“李候選人是BBK實際所有者。”

上個月29日去法國巴黎的洪前社長,當天在與本社記者的國際電話採訪中表示:“我在1999年9月投資30億韓元,以E公司的名益擁有了BBK股份的60萬(99%)。雖然各以30萬賣給了金氏,但明確的是到2002年2月為止持有股份。”

他又說:“BBK投資額中30億是E公司前社長李德勳(62歲,無限投資會長)的錢。”李前會長對本社記者說道:“30億韓元不是個人的錢,而是事業資金。”,並把入出額明細做為資料提交。

而洪前社長和李前社長否認了李候選人和BBK的嫌疑:“沒有與李候選人見過面,在投資BBK時沒聽過李候選人的名字。”

洪前社長于10月26日做為證人出席國會政務委員會對金融監督員的國政監查時說道:“E公司投資BBK與李候選人無關。”

檢察院的一位負責人說道:“讓重要事件的有關人出國可以解釋為檢察院在一定程度上相信洪前社長的說法。”

首爾中央地檢3次長表示:“沒有決定調查結果發表時間,內容,方法等。我們在調查初期說過‘會最快,最徹底地查清真象,結束案件。’,這句話現在還是有效的。”

另外,在李候選人的大哥和弟妹做為大股東的(株)達斯在美國起訴金氏的民事訴訟中,擔任辯護律師的“林,魯格•安德•金”律師事務所于29日在洛杉磯召開記者會,表示:“金氏夫人在上個月20日提出李候選人BBK有關嫌穎時,所公開的協定書簽名都是假的”,並提出了有真實簽名的證據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