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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那麼多,那麼服務好不好呢?

Posted December. 03, 2007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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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過銀行視窗,可說沒有那樣的基金。那家銀行分明是銷售公司,只是那個視窗的職員不知道。你說,連自己的商品都不瞭解的人,我跟他還能諮詢什麼呀!”

某公司職員金某(32歲•首爾松坡區文井洞)是最近自己調查瞭解基金後在網上加入的。

他加入的基金因為不是網上專用商品,與在銀行或證券公司加入的持有“同等的銷售報酬”。可儘管如此,他還固執地說不需要銷售公司職員的諮詢,是因為他經歷了這樣“荒唐”的事。

○一旦加入,在此期間不間斷地徵收

隨著股市的高漲而引起的基金投資的大眾化,圍繞基金銷售報酬的合理性的爭論越來越激烈。銷售報酬是銀行、證券公司等激進銷售公司在加入期間收取的費用。

2日,據韓國證券研究院獲悉,自9月份到現在國內股票型基金的平均銷售報酬為年2.31%(加入後均適用),比起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主要18個國家的平均值高出1.87%之多。所謂基金報酬是除掉銷售手續費的銷售報酬、運用報酬及其他費用的總合。

韓國的基金報酬之所以高是因為銷售報酬的比率高。比起銷售報酬的主要國家的平均值為0.63%,韓國是其2倍之多,達到了1.55%。

外國的銷售公司是在銷售的時候收取的“手續費”的比重大,相反韓國則利用在加入期間繼續徵收的銷售報酬來提高大部分的收益。例如,加入1000萬元的基金後在如果1年後贏得了100萬元的利益,那麼其中的17萬元左右就歸於銷售公司的。

○ 應該引進競爭體制來提高服務水準

爭論的核心就是,銷售公司收取這麼多的費用,是否提供相應的有效的服務。諸多投資者的不滿就是,像金某這樣連最基本的諮詢都不能如願的情況甚多。

與此相關,嶺南大學元勝妍(經濟學)教授還將自己的“高額的銷售報酬與基金的運用成果無關”這一研究結果投稿到了資產管理協會。

韓國證券研究院金在七博士指出:“在韓國,基金銷售的成績主要取決於‘流通網’,因此管理公司就算支付高額的銷售報酬也只能託付銷售。”因為如此,輿論指出即使提高銷售手續費,也應該降低銷售報酬。

中央大學辛仁錫(經濟學)教授認為,“不管諮詢1小時或諮詢5分鐘,如果沒有收入(報酬)差額,就很難期望有銷售公司之間的服務競爭。因此,應該引進降低銷售公司坐收其成的銷售報酬而附加交易手續費的體制,來刺激銷售公司的價格及服務競爭。”

對此,證券行業反駁道:“如果每次銷售基金的時候都收取手續費,銷售公司為了提高收入,會反復勸告基金解除與再加入,這樣會阻礙長期投資的。”

但是還有些人指出:“投資者在加入的時候慎重選擇,就可以減少頻繁地交換,這樣對長期投資反而會有幫助。”



朱性元 sw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