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日報採訪小組在分析了行政自治部的“市郡區年度別定員”資料後瞭解到,246個地方自治團體( 廣域16個、基礎團體230個)2007年6月的地方自治公務員定員比2002年的24萬8141名增加到了28萬887名。
这期间,中央部门公务员从57万6000名增加到了60万4000名,这表示地方自治的增援幅度和比率明显之大。
管内人口减少的基础自治团体148处中有145处的公务员却增加了。这当中减少公务员的自治团体也只有减少4名的全南罗州市。還有首爾中老區的全南寶城郡統一了定員。
问题是李明博政府及时宣布了公务员减少,不能减少地方自治团体的公务员数。因为地方团体公务员定员可以根据地方自治法112条,由地方团体自己决定。
虽然中央政府可以定总额人权比率,但不能强迫地方团体实施。
地方团体抗辩:“为了更接近居民才决定增员,而且中央政府的事务移交到地方后,地方团体的业务量也明显增加了”。
根據行政自治部的分析,3萬2000名增加的公務員投入福建福利(5375名)、消防防火(6240名)、自治員警(127名)、文化•體育•觀光(3105名)等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的公務員卻只有1萬7521名,只是增員人數的一半(53.5%)。
剩下的46.5%投入到了:企劃調整1942名 ;行政•財政3421名 ;產業經濟3139名 ;環境管理1149名 ;都市住宅2901名 ;地域開發1987名 ;議會686名等。
地方革新人力開發院的李教授表示:“在我看來,市地方政府借著現場業務增加和中央業務移交為名增加公務員的人數,和在居民減少的情況下卻增加公務員的問題真實存在”。
张康明 朴湧 tesomiom@donga.com park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