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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財產

Posted February. 29, 2008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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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烈的小說《選擇》中,有韓鮮時代實存人物張氏夫人幫助村裏貧窮居民的內容。“每天早上都會讓下人去瞭解村子。這是為了找煙囪不冒煙的房子。這表示他們沒有吃飯。我不會以主觀的同情心硬給他們糧食。會先在那個家裏找個能做事的人,讓他幹點活,然後把糧食作為工資讓他帶回去。”

▷日本佔領時期在平壤屈支有一個叫白寡婦的富人。16歲時失去丈夫後,一輩子都在拼命賺錢。被人罵為守財奴的她,在自己過六十大壽的那一年開始了慈善事業。她給了學校巨額捐款,在平壤市內成立了很大的公會堂。她在1993年以86歲高齡離開人世時,捐給社會的錢相當於現在的300億韓元。她把全部財產毫無保留地捐了出來,她的葬禮上有一萬名平壤市民出席哀悼。

▷因此,只有慈善出自內心時才會成為美麗。前天對文化體育觀光部長官候選人柳仁村的聽證會中,出現有關還原財產的場面。民主黨議員孫鳳淑對財產達到140億韓元的柳候選人問道:“會為了演員拿出私人財產嗎”柳候選人很快回答道“可以”。如果他回答“不可以”還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呢。不知道孫議員可不可以為了社會拿出私人財產,有沒有在捐款。

▷即使柳候選人捐款,相信演員們也不會在科。“被強迫的捐款”或“期望代借的捐款”是不美麗的。繼承古人照顧接受幫助者心情的善心,授受者真心感謝的純樸也很重要。富人們要自發性地發展捐款的文化,但是以政治手段強迫是不被人接受的。

論訴員 洪贊植 chansi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