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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3位核心人士因為3個不同嫌疑被起訴

Posted April. 16, 2008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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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調查三星非法資金嫌疑的趙俊雄特別檢查組,15日下午召開了搜查組最終會議,暫定起訴物件及刑事處分順序,並進入了製作搜查結果發表文階段。事實上,特別檢查組的搜查已經結束。

調查結果發現,李健熙三星集團會長保留3萬億韓元系列社假名股份的情況下,沒有支付高達1500億韓元的轉讓所得稅,因此特檢組特別犯罪加重處罰法的騙稅制定了對李會長的起訴方案。而李鶴洙副會長和金仁宙社長因為是共犯,因此也會被起訴。

他們為能把集團經營權從李會長手中轉移到李在鎔三星電子專務, 低價發行三星Everland可換公司債務及三星SDS新株引受權附社債的共犯,此嫌疑也是他們被起訴的理由之一。

▽李會長被起訴

李會長被起訴13年前也曾發生過。1995年與其他8名富豪一起以賄賂盧泰愚前總統的嫌疑被起訴。

如果李會長的騙稅嫌疑成立,他就是因假名股份轉讓說逋脫而被起訴的首次案例。因此根據法院的最終判斷,將決定是否要更新判例。從而有無罪的攻防也將十分激烈。

金泳三前總統的次男賢哲曾被騙稅嫌疑起訴,不過法院最後判定他為利息所得稅的騙稅。

大部分法界人士評價,超過1500億韓元的騙稅金額是有史以來的最大規模。

▽Everland事件起訴

檢查告發Everland事件過了7年10個月後,李會長被起訴。2000年6月,全國法大43位教授向檢察廳高發了李會長等33名三星人士。

三星經營權繼承的過程中,李會長是否知情的嫌疑終於能在法庭分辨出真假。

對此,李會長傳訊時曾主張:“我沒有指使過”。三星SDS事件概要也類似於Everland事件,不過大部分人對起訴方案表示疑惑。

李副會長和金社長也是經營權非法繼承的共犯,因此一同被起訴。

三星火災的10億韓元非法資金嫌疑是特檢組適用傳統意義和非法資金嫌疑的唯一案件。特檢組雖然也起訴了黃泰善社長等人,不過沒有找到戰略計畫室參與的證據。

▽黃金產品賄賂等於無嫌疑

特檢組表示,關於金龍哲律師透露的金品賄賂沒有一個有確實性。

僅律師主張,自己曾代表三星集團向金性浩國家情報院院長遞交了黃金產品。不過,檢查組表示,關於金律師主張的黃金產品遞交方法和時期等缺乏依據。

特檢組也沒有發現,金律師主張的Everland事件疑惑的有利證據。

尤其在1998年12月,曾有人懷疑,Everland買入的三星生命18%股份是否是李會長時,因為證據不足,只能視為沒有依據的單純“疑惑”。

2002年大選前, 837億韓元的國民住宅債券中,三星集團購買的443億3000萬韓雲債券流通過程中,特檢組也沒有找到列入刑事處分範圍的問題點。



崔瑀烈 全芝星 dnsp@donga.com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