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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機關負責人的經營計畫書在每年的評估中獲“最低等級”立即解聘

公共機關負責人的經營計畫書在每年的評估中獲“最低等級”立即解聘

Posted May. 14, 200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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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機關負責人的基本年薪降低到政府部門次官級水準,因此今年的總報酬(基本年薪和獎金的總和)最多不會超過3億2400萬韓元。今後將會決定的產業銀行等國有金融企業社長的年薪,也有可能限制在4億8000萬韓元。

公共機關的負責人每年還得義務性地提出經營計畫書,而如果成績不佳就會立即革職。

規劃財政部表示,13日制定以此為內容的《公共機關經營協議制》報告給了國務會議。

根據這一方案 ,政府今後將會對於新任或留任的公共機關負責人的基本年薪設定為,次官級年薪(今年1億800萬韓元)標準,決定將基本年薪相對較高機關的基本年薪降低調整。

至於獎金,根據競爭程度、經營風險等差別適用上限額,韓國電力公司等24個國有企業和產業銀行等國有金融企業等規定為基本年薪的200%,准政府機關為基本年薪的100%,而其他公共機關不得超過120%。

根據這一方案,韓電等國有企業的社長今年得到的總報酬將會不會超過3億2400萬韓元。去年國有企業社長們的總報酬平均為2億1800萬韓元,鑒於此,今年年薪降低幅度不會太大。

政府考慮到民間其他同行業報酬水準等金融產業的特殊性,決定通過今後在公共機關運營委員會內部設置的報酬調整委員會,合理調整國有金融企業社長的基本年薪。

目前,財政部正在商討將國有金融企業社長的基本年薪調整到次官級的150%左右的方案。如果是這樣,今年國有金融企業社長的基本年薪就會成為1億6200萬韓元,加上200%的獎金,總報酬就會達到4億8600萬韓元。去年國策銀行負責人中產業銀行、進出口銀行、中小企業銀行的總報酬分別為6億1200萬韓元、5億6800萬韓元、5億5800萬韓元,鑒於此,今年年薪有可能大幅降低。

與此同時,305個公共機關的負責人每年都要向主管部門的部長提交一份經營計畫書,而主管部門的部長要將履行成果評估為非常優秀、優秀、普通、欠佳等不同水準。至於得到“欠佳”評價的負責人則會立即被解聘,而獲得“普通”以上成績人也會接受不同程度的獎金。

財政部第二次官裴國煥表示:“機關負責人評估不會是相對評估,而會採取絕對評估的方式。不光是實績不佳的機關負責人,主管部門的部長、次官也會在評估中遭受其害。”

政府還將90個主要公共機關指定為“公開活性化對象機關”,規定義務性地實施機關負責人公開制。

相關機關分別為韓電、大韓住宅公司等11家大型國有企業,國民養老金等5家年基金及保險運用機關、友利金融控股、中小企業銀行等5家與民間相競爭的公司、捐獻研究機關、大學醫院、KOTRA、韓國投資公司、進出口銀行等各部門69家帶有專業性的公司。



申致泳 higgl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