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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政府訓令No!”正推進一併廢除

Posted May. 16, 200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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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正在推進,“一併廢除”盧武鉉政府制定的訓令、律例、方針的方案。

15日,據行政安全部門獲悉,根據元世勳長官的指示,已經步入了重整實效性差的訓令等的工作。

雖然訓令和律例等都是法律下層概念,但是因為它還是屬於推進制度或政策的具體標準和原則,因此預計盧政府出臺的政策細節內容會發生不少變化。

▽ 全面廢除後,再重新制定

據悉,元長官呼籲:“不要沿襲前政府遺留下來的下層法規,而要用國民的眼光重新做檢討。”

行安部決定,廢除所有訓令、律例、方針後,重新加以制定。這會超過修正必要部分的層面,會和此前的政府有著明顯的區別。

崔鬥永行安部政策策劃官這樣解釋到:“這是為適應新政府的國政哲學或國政運營,而全面重整此前訓令或律例、方針的工作。”

行安部制定的訓令和律例共有216件。其中會優先廢除2005年前制定的、不能反映時代的80多條。

其中,人事或組織、地方自治和財政領域占了大部分。負責部門要在下週末前報告盧政府指定的訓令、律例、方針的現狀和制定目的、存在時間。

行安部相關人士談到:“會在廢除訓令或律例、方針等的同時,重新制定這些內容,因此即使一併廢除它們,也不會發生政策上的混亂。”

▽ 其他部門也相同步伐

上個月15日,教育科學技術部在發表學校自律化方案時,廢除了29個方針。其中有17個是盧政府制定的方針。

其中大部分是,包括限制強制閱讀兒童報的“小學生兒童報閱讀指南”的,“不給或接受賄賂”、“禁忌教育授課內容指導”等阻礙學校自律性的內容。

文化體育觀光部表示,共有15件檢討廢除或修訂的訓令。其中有7件前國政宣傳處訓令和8件文化部訓令。

上周,環境部向國室和地方廳指示到:“報告含有在沒有法令依據的情況下限制國民,或即使有依據也過度限制國民內容的告示或方針。”

經濟部處決定在觀察大部分行安部動向後,再檢討重整工作。



李宪宰 un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