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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 STAR外匯信用卡操縱股市”一案,在抗訴中被判無罪

“LONE STAR外匯信用卡操縱股市”一案,在抗訴中被判無罪

Posted June. 25, 2008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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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操縱股市,在初審中被判有罪的LONE STAR外匯信用卡,在抗訴審判中被判無罪。

因LONE STAR收購的外匯銀行在2003年11月與外匯信用卡合併過程中,散播外匯信用卡減資的謠言,以影響股市的罪名被起訴的LONE STAR代表劉會元(58歲),於本月24日,在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九分部(法官:高義榮)被判無罪。

法院指出:“按當時情況,不能完全肯定LONE STAR方面一點也沒有考慮到減資問題。”

因操縱股市的罪名被洗清,在初審被判5年有期徒刑,而被拘留的劉會元代表,在當日,只因不出席國會證人與以低價銷售債券等罪名,被判2年半的有期徒刑,並緩刑3年而被釋放。同樣在初審與劉代表一起,因負有操縱股市而被罰款非法所得利潤兩倍的外匯銀行大股東LSF-KEB HOLDINGS SCA,也不用交納罰金。

檢察院則指出,將立即上訴。

當天,金融當局也決定保留承認HSBC與LONE STAR方面簽訂收購主導股份的協定,這將導致出售外匯銀行在短期內變得困難。金融委員會發言人劉在勳指出:“還有檢察院上訴等法律程式,目前還不是辦理出售外匯銀行手續的時機。”



李宗錫 俞載東 wing@donga.com jarret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