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廳決定,將利用兩月時間對具有外匯投資風險的高額外匯儲備和通過炒外匯非法匯款的行為實施嚴打。
關稅廳12日宣佈,關於近日來的金融危機導致的匯率暴跌,為了能夠確立金融交易的秩序,從13日至12月11日為止,將實施特別管理。
為此,選出了六大重點嚴打對象:具有外匯投資風險的高額外匯儲備;贈予性質匯款的外匯流出;違反外匯交易法的輸出債券;通過炒外匯非法匯款;秘密攜帶外匯;以市場差額目的秘密輸出等。
關稅廳向韓國銀行、外匯銀行要求,一天內購入1萬美元以上外匯的法人及個人的資料,並對此進行調查是否按照當時購入的用途使用的。
而且,不定時的對反復小額匯款的個體進行調查,是否有走私、偷稅漏稅的行為;違反現行的外匯交易法,超過50萬美元的輸出債券應在1年半內回收條款的輸出企業,調查是否有隱匿海外財產及逃避現象。
此外,外匯銀行決定,約束利用換錢向海外匯款的行為,而且集中嚴打超過1萬美元的金額在沒有申請稅官的情況下攜帶出去或走私黃金等行為。
至8月末為止,關稅廳共舉報了走私外匯案770件(243億韓元),換錢案363件(9935億美元)。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