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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支援房地產時,需要追加建設公司的責任

[社論] 支援房地產時,需要追加建設公司的責任

Posted October. 22, 2008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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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公佈了由公共機關收購建設公司未轉讓住宅和持有土地等方式,投資建設企業9兆韓元的房地產綜合對策。不僅增加償還國民貸款利息的期限,還延遲償還貸款的日期,這樣一來能減輕國民償還原金、利息的負擔。

該對策是為了防止金融市場的不安定因素擴散到實物領域而實施的政策。建設業在國內總生產(GDP)中占15%,假如繼續放置建設市場的不景氣局面,不僅會影響到內需和投資,聘用等整個經濟將遭受打擊。今年開始,每天平均有一家建設公司倒閉,裝修公司等相關工作崗位也逐漸減少,從而加重了平民的經濟負擔。

國民債務突破500兆韓元情況下,貸款利息上升和房地產價格下跌同時出現的話,成為我國經濟雷管的可能性比較高。政府為了同時達成撫養建設行業經濟、緩解國民貸款的負擔、活躍房地產交易三大目標而竭盡全力也是因為認知了嚴峻的局面。

抱著大規模未轉讓住宅的負擔,一直遭受貸款壓力的建設企業終於松了一口氣。而且因97兆韓元房地產專案貸款(PF)而坐立不安的金融圈也有了轉機。

不過,政府的支援不應該是建設企業道德風險(moral hazard)的免死金牌。因為未轉讓的住宅達16萬。出現未轉讓住宅的主要原因是,建設企業高估了住宅經濟,不僅無視了基本收支的情況,而且測定的住宅價格太高。國民經濟穩步上升時,這些建設企業就會提高轉讓價格,並從中獲取更多的利益。而經濟不景氣時,就會借著工作崗位增加等名義接受政府支援。

政府應該果斷放棄沒有復活可能性的建設企業,而針對獲得政府支援的企業,必須要求出讓持有資產等自救方案。即使建設市場十分重要,也不能在沒有道德的建設企業浪費國民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