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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建設因缺乏資金,提出“法制管理”

Posted November. 13, 200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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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建築公司中,占施工能力測評第41位的新星建設,因缺乏資金,向法院申請企業回生手續(舊 法制管理)。排名在50位以內的企業,申請回生手續,是繼1998年外匯危機之後的首次。

新星建設于本月12日,為正常經營,公佈已接受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的回生手續開始申請書。

全國有七處新星建設的建築工地,共計樓房3152棟。



洪守鏞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