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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應當劃分積極向企業提供貸款的銀行與消極的銀行

[社論]應當劃分積極向企業提供貸款的銀行與消極的銀行

Posted December. 22, 2008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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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銀行向市場投放了巨額的資金,但是,這些資金卻在圍著金融市場轉。年末結算日期臨近,各大銀行都在限制向企業發放貸款。18日,各大銀行向韓國銀行申請的存款金額達到了41兆韓元。韓國銀行回收了其中的13兆韓元。

銀行業界資金過剩,但是企業則面臨資金困難,這都是銀行方面消極提供貸款所導致的。明年1月,銀行方面將擴充20兆韓元的銀行資本基金。這樣一來,各大銀行就無法以國際清算銀行(BIS)為藉口拒絕向企業發放貸款了。住宅金融公司與資產管理公司已經承諾將收購銀行的低信用債券,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減輕了銀行的負擔。金融監督院已經出臺相關議案,如果銀行按照中小企業援助程式向企業提供了貸款,銀行方面不需要承擔責任。這一議案出臺已經有一個月的時間。

如果各大銀行在這種情況下還拒絕向企業提供貸款,必定會助長實物經濟危機。對此,各大銀行必須負相應責任。今天,金融監督院院長將會鼓勵各大銀行積極向企業提供貸款。為了應對金融危機、避免實物經濟受到影響,各大銀行需要做出積極完執行融機構的仲介職能。美國、日本等國家的銀行正在實行直接收購企業票據的政策,希望韓國不會出現類似的現象。金融監督院表示,韓國銀行應當根據各大銀行向企業提供貸款的情況,劃分銀行級別,採取下一步應對措施。

金融監督院表示不會對各大銀行進行過多的干涉。但是,對於在過去兩年內向房地產以及建設行業提供過度的貸款的銀行,金融監督院必定會追究責任。如果有關當局試圖減輕銀行方面的責任,將無法改善銀行體制。美國政府向汽車行業提供了174億美元的貸款,如果通過結構調整得不到良好的效應,政府將會回收所有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