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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企業越成長就越受損

Posted January. 31, 2009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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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研究院去年通過《成長為中堅企業的課題》報告書,證明瞭“一個企業保持小規模才更有利”的企業經營理論。不希望擴大公司規模、只想維持(中小企業基本法上的)中小企業規模的企業在整個中小企業中所占的比率為:擁有100名以下員工的企業是87%,擁有100名以上300名以下員工的企業是65.5%。

擁有300名以下員工的中小企業可以享受投資稅額限制或中小企業結構改善金的支援等各種優惠待遇,但一旦員工超過300名,這些優惠待遇就會消失。因此想繼續享受政府支援,就不應該擴大企業經營或工作崗位。根據韓國開發研究院(KDI)提供的資訊,1993年,5萬6472個中小企業中成長為(500名以上員工)大企業的只有8個。在目前中小企業政策環境下,必然出現如上的結果。

而且對大企業實行的限制政策也引起不少負作用。一旦被指定為“5兆韓元以上資產”的大企業,政府就會限制旗下公司之間的相互出資及債務保證、金融保險公司議決權,並實行各種“約束”政策。資產超過10兆韓元的大企業另外還要遵守出資總額限制制度。因此資產規模接近上線時(5兆、10兆等),為了逃避限制政策有不少公司制止企業成長。

企業越成長就越受損的限制規定和社會氣氛下,美國《財富》雜誌選定的世界500強企業中,韓國企業從1995年的12個增加到14個(2007年),只增加了2個。相反,列入500的中國企業從2個劇增到24個。2007年,政府規定的大企業相互出資限度為平均2兆韓元,是500強企業平均資產8兆7000億韓元的4分之1水準。

通過競爭和技術革新不斷成長、增加工作崗位的企業不僅享受不了優惠待遇,反而要受損,由此可見,實行該政策的國家並不正常。如同中等發展國家和落後的國家為了享受發展中國家的待遇,而不想成為先進國一樣。曾經是企業最高經營者的李明博總統應該親自出馬,全面去除那些妨礙企業成長的退步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