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國家党議員田麗玉於光天化日之下,在國會遭到釜山民主化實踐家族運動協議會(民家會)共同代表李某等5、6名女性的集體毆打。田議員在國會區內被謾駡到:“你這X,要了你的命。”並被施暴者揪住頭髮,臉部和脖子等多處遭毆打。這分明是針對民主主義的恐怖襲擊。正如田議員說的,大韓民國的水準難道就只有這樣嗎?
民家會會員們們毆打田議員的理由可能是與重審被劃定為民主化運動人士的東義大學事件人員事件有關。田議員曾在2002年表示,要向國會提交重新審議將釜山東義大學事件有關人士,劃定為民主化運動人士的民主化補償審議委員會的決定—“民主化相關人士補償法修改案”。員警認為施暴者可能是對田議員的立法活動心有不滿,因此行使了暴力。
東義大學相關人士奪走了7名無辜員警的生命,卻被規定為“民主化運動者”,受到了勳章和平均2500萬韓元的補償金。田議員的行為是為了更正被左派勢力掌握的民主化補償審議委員會,將燒死員警的非法暴力示威者劃定為民主化英雄的錯誤。毆打田議員的行為無異於是在挑戰自由民主主義。
國會議員的立法行為是國民所給予、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及義務。因為不合自己的心意就毆打推進法律修改的議員,這樣的行為不僅是單純的暴力行為,而且是反憲法、反國家的行為。要對施暴者進行嚴格的調查並給予刑事處分。當然也要調查唆使施暴者行為的背後勢力。同時還要調查曾在田議員辦公室前面參加過抗議記者會的東義大學5•3同志會及韓國進步聯隊會員們是否一同參與。
如此藐視國家法律秩序的恐怖行為,與我國社會風氣—法律秩序及公共權威的低下有深遠的關聯。首先從使用電鋸和鐵錘蹂躪國會的暴力議員們開始,這次事件要成為他們深切反省自己行為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