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2月臨時國會終於閉幕了。可荒唐的是,2個媒體法和銀行法等執政黨和參政黨承諾要解決的大部分法案,卻沒有取得國會的批准。經過執政黨和參政黨協議上交到議會的76個法案中,因時間不足而無法處理的還有14個。事後,大國家黨指責了民主黨違反協議的行為,但其實大國家党根本沒有資格指責別人。既然多次領教過民主黨的阻礙活動,就應該準備萬全之策,此次會議的失敗是大國家黨的無能、不負責、懶散的行為造成的。
而不遵守協議精神的民主黨只不過是露出了自己的真實面目而已。不僅阻礙了常任委員會的討論,還阻礙了法制司法委員會的工作。強調了緩解產金分離方針的銀行法歷經坎坷,雖然通過了政務委員會的批准,但因為無法取得法制司法委員會的批准,最終沒有上呈到議會。會議結束1小時前,晚11點左右上呈到議會的法案也有25個。民主黨就是在會議室,以修正案提交、議事會發言、邀請反對討論等展開了拖延時間的作戰方案。而離會議結束10分鐘前,李鐘傑議員還對媒體法中執政黨、參政黨協定的著作權法和數位廣播轉換特別法提出了反對討論建議,最終“媒體法通過”也成了泡影。
不過,大國家党應該充分有能力預測民主黨的鬼計並準備對應方案。如果說民主黨的阻礙行為是大國家黨意料之外的事情,那麼大國家黨就是傻瓜。而如果明明預料到了也沒準備對策,那麼大國家黨就是“少了一根筋”。
其實,大國家黨的盲目樂觀和無能更為嚴重。圍繞銀行法在政務委員會和法制司法委員會內,執政黨和參政議政黨之間有了紛爭,因此議會從下午2點推遲到5點,接著又被推遲到了7點。直到7點要召開議會會議時,出席會議的大國家黨議員只有103人,因為達不到“議決定足數”,所以最終會議又被推遲到了9點。是大國家黨自己浪費了這寶貴的兩個小時。晚11點,對於一些沒有取得法司法委員會批准的銀行法等部分爭論法案,金炯旿國會議長提出了職權上呈的意願,但卻遭到大國家黨的反對。
從去年末至今,大國家黨一直強調國會議長職權上呈爭論法案,並聲稱要迅速處理爭論法案。而如今,金議長提出“職權上呈”意見時,卻選擇了退縮。這就是要治理民生、為國民做貢獻的執政黨。既無責任感,也沒有危機意識。不然民主黨丁世均代表怎麼會說:“大國家黨似乎還不知道自己就是執政黨,而身為執政黨還缺乏責任感”。
大國家黨指導部至今都做了些什麼?法案通過就完全依靠民主黨的鼎立協助,而自己卻只顧籌畫自己的未來。最可憐的還是指望這些人克服經濟危機的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