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表示,將以“敵對行為”罪名審判本月早些時候被逮捕的兩名美國記者。據朝中社31日上午2點的報導:“朝鮮相關機構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相關證據及美國記者的陳述證實,她們非法進入朝鮮,涉嫌製造敵對行為。朝鮮機構在開展調查的同時,正準備基於已被證實的嫌疑對她們提起指控”。
但朝鮮方面卻沒有公開表明,美國記者具體的“敵對行為”、適用哪一種法律等內容。美國潮流電視臺的兩名記者尤娜•李和蘿拉•玲上個月17日,在中朝邊境採訪“逃北者”時,被朝鮮扣留。朝鮮刑法第63條(間諜罪)規定:“朝鮮公民以外的人以偵察為目的尋找、搜集、提供朝鮮秘密時,被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勞動教育’刑。情況嚴重時,處於10年以上的‘勞動教育’刑”。而且朝鮮刑法第69條(朝鮮民族敵對罪)還規定:“其他國家國民以敵對為目的,引起民族不和時”也適用如上處罰。但之前朝鮮扣留美國國民時,也沒有進行審判,而是通過政治方法解決了問題。因此當天的報導也可能是傳達“協商意願”的一種方法。
圍繞兩位元記者的釋放問題,朝鮮與美國之間有了進一步接觸。據朝中社報導:“調查過程中與領事館的接觸、對扣留者的待遇等嚴格遵守了國際法”。上個月30日(當地時間),美國國務部表示,通過駐平壤瑞典外交官與兩位元女記者進行了面談。國務部副發言人還說:“上周進行了面談,不過我們不知道記者被扣留的地點”。
另外韓國統一部副發言人李種珠表示,朝鮮連續兩天調查了現代娥山公司的40歲男員工A某。韓國政府和現代娥山曾要求與A某面談,並替A某聘請律師,但被朝鮮拒絕。
30日,朝鮮開始調查A某時向我方保證:“調查期間,充分保障A某的健康、安全以及人權”。朝鮮民主化網路(代表韓基洪)31日發表了聲明,聲明稱:“朝鮮立即允許被扣留的民間人與我方人員的接觸,並立即釋放扣留在開城工業區的所有職員”。
申錫昊 ky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