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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網站排行榜,可定為妨礙公務罪

Posted April. 20, 200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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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提高點擊率特殊程式來改變門戶網站排行榜結果,可判定為妨礙公務罪。

身為網路搜索引擎開發人員的李某,從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期間,使用特殊程式使某公司的主頁在NAVER和DAUM搜索引擎中佔據了排行上游的位置。這是一種輸入虛擬命令使得持續點擊特定主頁的操作方式。

被起訴為妨礙標誌業務的李某一審判決中“門戶網站排行榜不光是排行關鍵字的點擊率來決定的。”而宣判無罪。但二審判決中結果有所不同,“如使用特殊程式,點擊公司的主頁一樣,發送虛假資訊,有可能會影響排行榜。”並宣佈罰款300萬韓幣,且法院也宣佈了同樣的判決。

大法院一部(主審李宏勳法官)19日確定了原審判決,“如向門戶網站伺服器發送虛假資訊,妨礙了排行榜的正常資訊處理過程,即使對排行沒有產生影響變化,也可以成立為妨礙公務罪。”



李鍾植 bel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