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點評]國會議員Lobbyist

Posted June. 13, 2009 07:28   

한국어

Lobbyist是指,為特定集團效力,並以對政策或立法波及影響為目的,向政策議案者和政黨、國會議員進行遊說的人。在一些發達國家,這些說客,已合法化。但必須事先進行登記,並申報為誰效力、採取什麼樣的活動。在美國,僅在參議院和眾議院登記的說客就達3萬5000名,加上未登記者,共有約10萬名說客。當然,他們的工作是有報酬的。這些人每年以遊說得到的報酬為15億美元(約1兆8000億韓元),遠遠高於普通跨國企業的年銷售額。

▷1990年中期,在英國有過這樣的事情。著名週刊記者們設立皮包公司後,向500餘名眾議院議員為對象,進行遊說。這其實是一個陷阱。結果,有2名議員落網。他們以,在眾議院代表此公司利益進行發言為條件,每人獲得數百萬美元的報酬。這一切,都被媒體曝光。其兩名議員受到數月禁止進入議院和降薪等處罰。其理由是,接受遊說正常,但未向議會按法定程式申報。

▷在韓國,第17屆國會時,曾要把Lobbyist進行合法化。當時,法案以備全,也展開了討論會。這是出於,把在暗處盛行的Lobbyist,引入良性迴圈,以杜絕非議和賄賂為目的的舉措。但最終,遭脫離現實的否定論,未能公開發佈。當時,律師團體也極力反對。在韓國,雖然Lobbyist仍處於非法領域,但到處都在公然盛行。每當國會提出農協改革或學院規章制度、法律研究等議題時,出現過多支持一方的議員,也有可能是因為遊說。

▷以民主黨全賢姬議員為代表律師登記的D律師事務所,包攬了以國民健康保險團體為對象的多家醫院醫藥費返還訴訟。接手了總訴訟額318億韓元當中的313億5000萬韓元(98.6%)。全賢姬議員所屬負責醫療相關政策法律的國會保健福利家庭委員會。雖然,她稱已把代表律師職位移交給他人,只是暫未整理完,並且表示自己與此事無關。但,還是很難想像,D律師事務所接管這麼多起訴訟,是屬偶然。此外,成為國會議員後,仍繼續律師一職,也遭非議,但可能因“律師議員”實力過強,沒人追究,就不了了之。

評論員:李進寧 jinny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