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非正規職雇用期限規定為兩年的現行法從昨日起施行之後,雇傭期限已滿兩年的非正規職勞動者一一離開了公司。僅7月份一個月之內,將有2~3萬人,進而一年內將會發生40~70萬人失去工作的解雇之亂。而且,沒有具備轉正條件的中小企業,只能送走業務熟練的非正規職勞動者,且挑選新人而追加支付費用,從而導致勞動品質下降。
大國家党昨日向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提交了法案,提議“執政黨與在野黨六方會談”,但卻不看好其結果。因為在政治圈裏,黨派之間互相推脫責任。而聲聲說著為國民著想的政黨和政治人士卻把大部分社會上的弱者,即550萬名非正規勞動者,推向了失業的痛苦深淵。
非正規職失業大亂,自2006年11月制定之日起,早已是預料之中的事情。民主黨的前身開放的我們黨表示:“如果在雇用期限未滿兩年的情況下進行解雇的話,只會導致生產性低下和勞務管理費用的增加。所以,雇用期限未滿兩年之前,擔心解雇的事情是非常少的。”並無視現實的企業和經濟,一味地支持立法。隨後,因非正規職不斷增加,不修改法案就不可避免解雇之亂髮生的情況下,盧武鉉政府和開放的我們黨卻不採取任何舉措。而且,李明博政府執政時期,因一直看著勞動界的臉色,於去年4月份才向國會提出了法案修訂。從沒有充分協商的時間來看,政府和在野黨都有一定的責任。
但是,非正規職事態發生的最大責任在於民主黨。非正規職法就像被稱為“非正規職解雇法”一樣,是一個非現實性的法案。而且,正如自由先進党總裁李會昌指出,這是在盧武鉉政府時期,在野黨“強迫制定的法律”。而民主黨早在兩年前犯下大錯誤之後,卻連糾正錯誤的表態也沒有。
國會環境勞動委員長(民主黨)秋美愛以勞動界的反對為藉口,否決了常任委員會提交的修訂案,使得在野黨的協商更加舉步艱難。對於秋委員長不負責任的獨斷行為,怎還會有“個人的政治行為”等如此的批判呢。對此,秋委員長才表示稱,若大國家党向國會議長直接提交非正規職法修訂案的話,只能借鑒“1996年向老百姓濫用勞動法,最終成為植物政權的YS政權。”難道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堅決反對非正規職法的修訂,且濫用職權,把現行的政權變為植物政權嗎?
而且,秋委員長所提及的1996年勞動法事態也值得一提。韓國自加入經合組織後,隨著要跟上世界水準的腳步,不得不進行整頓解雇等勞動相關法的修訂。當時,面對在野黨和勞動界的強烈反對,新韓國黨(大國家黨前身)於12月在國會本會上,單獨處理了該法案。因此,持續不斷且難以平息的勞動法波動,導致企業的結構調整也隨之被推遲,且海外信任度下降也跟1997年的金融危機也是有關係的。而且,金融危機的部分責任也與前總統金大中脫不了幹係的說法也正是這個原因引起的。為老百姓和中產階層的民主黨不配合非正規職法修訂,就是逆行黨的整體性的政治行為。如果,不修訂非正規職法的話,最大的受害人則是支持民主黨的老百姓和中產階層。比起大企業,更支持中小企業的民主黨若不顧因推遲非正規職法修訂而造成的中小企業的損失,則是自我矛盾的行為。雖然,秋委員長以兩大工會的反對為藉口否決了提交的法案,但顧著擁有數百萬人員工的兩大工會,卻犧牲了數百萬名非正規職勞動者。
因此,執政黨和在野黨為減少非正規職大量解雇和失業的發生,應立即著手放緩非正規職法的施行,並找出其根本性的解決方法。非正規職事態的根源直系著1987年之後工會的強行鬥爭、政治鬥爭而僵化的市場。難以雇傭和解雇正規職的企業只能擴招非正規職勞動者。而且,回避正規職勞動市場的改革,是難以找出非正規職問題的根本性的解決方法。
自1990年以來,歐洲各國採取了啟動勞動市場的措施,促進了放緩對雇傭非正規職勞動者的規定限制。而且,英國、德國、義大利、荷蘭等大部分歐洲國家對非正規職勞動者的雇傭期限都無限制。經合組織成員國之中,因非正規職比率不足5%,而成為非正規職比率最低的國家是美國。因為在美國,“所有的勞動者都可以說是非正規職”。
此外,非正規職勞動者所希望的是,保有非正規職工作的同時,改善勞動條件。只有廢止非正規職的期限限制,重視當事人的自覺性的簽約,且延長契約期限,才能提高勞動市場的靈活性,從根本上解決非正規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