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確認,京畿道為解決因鄰避性設施建設引起的地方自治團體之間的矛盾,制定了明文規定支援居民和受害賠償的特別法草案。制定特別法旨在賠償因已有的鄰避設施而受到傷害的居民,且因鄰避現象受限制的新鄰避設施建設暢通無阻地進行。
京畿道7日表示,為制定所謂“除管轄區域之外的居民鄰避性設施建設及支援周邊地區的相關法律”,才會制定法律草案。而且,《東亞日報》所搜集到的法律草案包括:為客觀性地進行居民受害實況調查及賠償,設置牽涉到利害關係的地方自治團體和專家、居民等組成的共同委員會;設立居民支援基金;未獲得居民鄰避性設施建設地區的地方自治團體事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取消建設許可等內容。
而且,京畿道將于下周之內,把該草案上報至京畿地區國會議員,並於9月份的定期國會上,以議員立法形式發表意見之後,最快在今年年底,或最晚至明年上半年制定法律,且加以施行。該法律中所包括的居民鄰避實施有火葬場、藏骸所、墓地等葬禮設施和污水、糞尿、食物處理設備等環境設施,以及保護和療養露宿者、殘疾人、精神病患者等人士的收容設施。同時,所管轄區域的地方自治團體自定為條例的其他鄰避設施也將包括在其中。
南坰鉉 bibul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