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大國家黨公開的有關媒體相關法電子錶決情況的國會正式會議長監控錄影,可謂是給人們帶來了衝擊。民主黨議員們妨礙投票、投票造假的行為歷歷在目。在小學班長選舉中也不可能出現的非法行為在討論國家大事的國會表決過程中公然上演。這是連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這次的重大事件要在進入法律程式之前,首先要審視國會議員的資質、回顧民主主義之根本。
看看大國家黨網站上的視頻,民主黨議員李美卿在大國家黨議席上走動,胡亂按了反對按鈕。議員秋美愛為了阻止大國家黨議員們進行投票,關掉了螢幕。議員千正培、朴智元、趙培淑、徐甲源、金星坤、柳宣浩.、趙正湜等坐在大國家党議員席上妨礙或阻止了大國家黨議員們的投票。在這過程中大國家黨議員和民主黨議員之間還出現了嚴重的磨擦。比誰都要擁有透徹的法律意識的法務長官出身的千正培議員的加入,更是令人難以置信。
民主黨在視頻公開之前還以在表決過程中沒有出現反對票為理由,堅持自己沒有對投票進行妨礙或造假。他們主張大國家黨為了掩蓋自己代替投票的事情而在說謊。視頻公開後,李美卿議員雖然承認了按反對按鈕的事實,但是辯護說之後大國家黨議員將其取消,重新按了贊成鍵,因此對投票結果沒有產生影響,而且自己的行為是為了防止大國家黨進行非法投票的“正當防衛”。
民主主義只能在多數表決和合法的投票原則下生存。因為不得已的原因,根據國會法通過國會議員的職權上呈對媒體法進行表決有什麼錯?相反,是不是拒絕憲法中明示的多數表決原則、為了阻止表決堵住正式會議場入口、妨礙或造假投票行為不是錯? 民主黨主張的媒體法重新表決的合法性爭議和大國家黨代理投票嫌疑,是需要進行憲法裁判所的判斷或真相調查的事情,但是歸根結底,這都是因為民主黨方妨礙表決或投票才引起的。
但是民主黨卻不顧這些本質問題,只集中擴大了其衍生的問題。在主張騙局、無效等,大多數議員提交辭呈的情況下,他們竟然巡迴全國進行宣傳戰。對讓國會陷入混亂、妨礙投票、投票造假等行為根本沒有感到羞愧。民主黨人認為,即使自己的行為是暴力性的、非法的,只要是為了抵抗多數人群這就是正義的、正當的。用這樣扭曲的法律意識誤導國民是更大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