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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界“秘密資金調查之後的目標是…”

Posted September. 24, 200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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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大韓通運任職員秘密資金的首爾中央支檢特殊二部(部長權五成)23日表示,通過帳戶追蹤,目前已掌握了大部分貪汙證據。檢察廳發現,盧武鉉執政時期,海運企業行賄前海洋水產部姜武賢長官的部分賄賂金來自於大韓通運。而以此為依據,檢察廳追蹤了大韓通運和外包企業負責人的資金往來,並且掌握了有力證據。這位薑前長官去年7月曾被檢察廳拘留。

檢察廳認為,運營港灣港口的大韓通運為了讓海運公司在自己運營的港口裝卸進口貨物,才籌措秘密資金並賄賂海運公司的,於是正精密分析前一天在大韓通運釜山及慶南分公司查扣的40多箱會計資料。據瞭解,檢察廳還申請了一些任職員的出國禁止令。

另外,鬥山工程機械(doosaninfracore)涉嫌調高海軍高速艇發動機供貨價格,調查此案的仁川支檢特殊部(部長李庚勳)認為,該公司有可能利用調高單價後籌措的8億韓元資金來賄賂國防部防衛事業廳等軍部負責人,於是展開了全方位調查。鬥山工程機械的退休員工表示:“我公司提供高速艇發動機時,軍部高層負責人經常訪問仁川工廠。”

5月23日,盧武鉉前總統由於涉嫌捲入“樸淵次腐敗門”後,在接受檢察廳調查時不幸逝世,其後四個月,檢察廳停止了對“樸淵次腐敗門”的調查。而如今檢察廳開始同時調查幾個優良企業,為此檢察廳裡裡外外有各種各樣的揣測。檢察廳內部認為:“只不過是調查涉嫌籌措秘密資金的企業而已,沒有其他意圖。”

不過,一些人卻認為,檢察廳的態度變化有可能與李明博總統強調的企業社會責任有關。一位檢察廳幹部表示:“即使有不少企業非法行為相關的諜報,調查工作也並非簡單”,“據我瞭解,首先會著眼調查貪汙和籌措秘密資金的行為。”

另外,分公司被檢察廳查扣的錦湖韓亞集團和鬥山集團23日闡明:“分公司的非法行為與集團不相干”,並注視著檢察廳的調查工作。錦湖韓亞集團負責人強調說:“大韓通運分公司是獨立的”,“此次案件也是與大韓通運總公司不相干的任職員個人行為。”而且鬥山集團也表明:“通過內部審計,我們將查清事實真偽,並依照原則處置有關負責人。”這兩個集團立即表明立場,是為了體現出最高負責人沒有參與“不法行為”。

財界雖然對檢察廳“誇張”的調查抱有不滿,但同時也在擔憂,還會不會出現更多“受害”企業。



李泰熏 車埈昊 jefflee@donga.com run-jun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