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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制定預算通過推遲罰則條款”

Posted December. 29, 200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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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社會市民會議、與市民同在的律師會、自由企業院等7個市民團體,28日在首爾中區普雷斯中心召開“要求國會處理預算共同生命發表及討論會”, 要求說:“國會要立即處理預算案”,“有必要新設國會預算案通過被推遲時的罰則條款。” 正確社會市民會議事務總長尹昌賢提出:“國會在限期內不能處理預算案的話,就當作是國會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要再制定減少國會預算或正當補助金等的條款。”



金美玉 sal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