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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律師眼中的法官

Posted January. 13, 2010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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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600年末,英國法官就戴著白色假髮進行審判。剛開始假髮並不是英國法官的特定物品。這一歷史源於1600年初,法國統治者路易13世本是為了掩住禿頭而使用,卻在整個歐洲流行起來,最終成為了象徵英國法庭的物品。這也是為了捍衛法官和法庭的權威。韓國法官所穿的法官服雖有嚴肅的氣氛,可存在很多不便。以前,到炎熱的夏天有的法官甚至還把腳泡在盆裡進行審判。

▷從2008年起,英國大法院就決定,在進行刑事審判以外的審判時,無需配戴假髮,法官服也改換成了輕便的款式。英聯邦成員國澳大利亞也有廢止法官戴假髮的規定的動向。宣導廢止使用假髮的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尼古拉斯•菲利浦斯在2007年訪韓時提出:“法官的服裝並不會給審判帶來影響。”不只是英國,其他很多國家已不再強調樹立外形的權威,對於審判的公正性和可靠性的重視程度得到了提高。

▷首爾地方律師協會計畫將協會名下律師對法官進行的評價結果轉達給大法院。該協會共有7000多名律師,而評價資料是對555名律師的評價進行的總結報告。雖然僅有8%的參與率,但“優秀法官”20名和得到低級評價的法官名都會提交到大法院,可見將出現相當大的影響。受到低級評價的律師涉及使用高壓言行、進行偏向裁判、強迫和解或者逼供等問題。就算只公開優秀法官的名單,法官們進行裁判時也不會很舒服。

▷裁判當事人不會放過法官的每一句言語和每一個表情。法官如果偏袒某一方,或者挖苦某一方,有可能對宣判結果產生預先判斷。此時,敗訴的當事人很難對裁判結果心服口服。律師對於法官進行的評價也有可能缺乏公正性,因為在裁判中敗訴的律師很有可能對律師存有不滿情緒。律師以主觀印象進行的評價必然會有局限。法官必須改掉高壓的態度,但是評價活動有可能引起侵犯了法官根據法律與良心進行裁判的獨立性的爭議。

評論員:陸貞洙 soo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