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政府可對出現嚴重缺陷的工業產品進行強制召回。
28日,知識經濟部技術標準園表示,計畫制定表明具體步驟,以便政府可對存在問題的工業產品下達召回命令的產品安全基本計畫法施行命令。目前計畫在今年上半期通過與相關部處的業務協議,準備施行令後,按照明年2月份的產品安全基本計畫法的施行,一同適用施行令。產品安全基本法的管制物件包括電子產品和各種神火用品•生活用品等未受個別法管制的產品。汽車、食用藥品等各受汽車管理法和食品衛生法等個別法律的管制。
目前為止,當產品安全出現問題時,政府將取消相關產品的認證,以防止其產品進入市場,並由市都知士採取維修、回收及銷毀等事後措施。但往往因市都知士為認真執行而缺乏實效性。
但是,從明年開始,若認證產品的重大缺陷,則由政府下令停止銷售及產品回收銷毀等,並為防止受害情況擴大而向輿論公開相關事實。對於輕度缺陷,則將採取勸告召回,若未自發執行,則下令強制召回。此外,還計畫準備若營業者未展開產品回收,將委任協力廠商機構進行回收並徵收費用的規定。
劉德永 fire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