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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為何拒絕公開財產的人數在不斷增加

【社論】為何拒絕公開財產的人數在不斷增加

Posted April. 03, 2010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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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公開了公職人員財產變動明細,高層公職人員中“拒絕告知”的直系尊卑屬的比率逐年升高。立法、司法、行政部,應當公開財產的物件總計2284名。其中,796名(34.8%)直系尊卑屬未公開財產。這一數值比去年(31.8%)增加了3%。行政部拒絕告知的比率逐年增加。今年,竟增加了34.3%。

公職者倫理法中有拒絕告知的制度。拒絕告知的制度是指在直系尊卑屬中,若不屬於眷屬的話,可以經由公職人員倫理委員會的許可,拒絕公開財產。其宗旨是不侵害已經在經濟上獨立的公職人員的家屬的私生活。但是,我們的家族文化所帶有的濃厚的血緣關係,使得直系尊卑屬拒絕告知的制度有被公職人員用於隱匿財產的手段的隱患。

家裡人口僅2人、月收入在125萬韓元以上的家庭及家裡人口4人、月收入在198萬韓元以上的家庭,准許拒絕告知財產。因此,只要直系家族有收入,大部分都可以獲得拒絕告知的許可。這次財產公開結果顯示,中央行政機關拒絕告知的比率分別為放送通信委員會66%、監查院54%、大檢察廳51%、總統辦公室44%。正所謂權力越大的機關,拒絕告知的比率越高。

事實上,有議論指出,公職者產權登記制度本身就侵害了私有財產和私生活。實行財產公開制度的初衷是為了營造良好的公職氛圍,提高國民對公職人員的信任,應當有效的運營這一制度。而且,有必要防止拒絕告知的制度被濫用為公職人員回避告知財產的迂回口。同時,還有必要檢討使一定級別以上的公職人員義務化的公開其父母及子女財產的方案。

並且,還應當採取有效的驗證申報的財產(變動)明細的方案。政府公職人員倫理委員會審查了去年公開財產的1782名公職人員,並對其中171件下令,要求公開財產(變動)。可是,從未提出過制裁。財產公開之後,要在3個月內完成所有的審查工作,時間甚緊。

從金泳三政府時期,開始實行的公職人員產權登記制度,為減少公職人員利用職位上的便利致富,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我們應當以期間的運營經驗為基礎,彌補不足之處,避免制度的宗旨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