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正式開始6•2地方競選的選舉運動。當天開始,候選人可以上街遊說,普通國民也可以為了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參與選舉運動。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19日表明,除了19虛歲以下的未成年、公務員、外國人等選舉運動被禁止的人以外的韓國國民可以從20日起開展選舉運動。因此,普通國民可以在網站或公告欄、對話窗等地支援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不過,不得譭謗候選人或其家人,也不能刊登虛假事實。
另外,普通國民可以在市場或公園、候車室等公共場合,向其他國民表明自己對特定候選人的支持。不過禁止挨家挨戶地訪問。
只有候選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可以私自發放候選人的名片。禁止普通人發放候選人的名片或傳單。而選舉事務所負責人陪同候選人時則可以發放名片或傳單。另外,只有廣域團體長、基礎團體長、教育廳廳長候選人和有關負責人發放選舉公約。而廣域•基礎•教育議員候選人則沒資格發放名片以外的選舉公約等印刷物。
只允許從上午7點至下午10點上街遊說。不過,允許從上午6點至下午11點使用可攜帶的擴聲器。另外,還允許利用電話或手機短信開展選舉運動。不過,利用電腦傳送大量短信時其次數不得超過5次。
線上上傳選舉相關的文章或發送短信時,必須要寫明“選舉運動資訊”。尤其發送選舉短信時,要告訴收信者否決收信的方法。
如果以影響選舉為目的舉辦鄉友會或宗親會、校友會、團體大會、野外聚會,就會受到懲罰。不論有什麼原因一律禁止糾正運動協定會、新村運動協定會、韓國自由總聯盟、居民自治委員會等聚會,而且若沒有特別的理由也不得召開居委會會議。
李宰明 e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