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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民間團體補貼

Posted June. 05, 201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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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到2009年間,政府因環境運動聯盟開展保護漢江水系水質的活動而給其下發了22億韓元的補貼。期間,漢江流域環境保護廳下發的23億多韓元補貼中,98%的補貼都讓環境運動聯盟給占了。根據舉報,該團體的秘書長侵吞了多達2億韓元的補貼。2006∼2008年間,文化體育觀光部給某一社團法人下發9億9600萬韓元,作為活動津貼。除了活動費用之外,還剩下8億6000萬韓元。但是,文化部非但沒有回收餘款,去年還又補發了3億韓元。

▷政府向民間團體下發補貼的管理制度,漏洞百出。監察院的調查結果顯示,政府在這一領域上的管理混沌不堪,補貼則是“先到先得”。2006、2007年,韓國民族藝術人總聯合(民藝總)收到來自文化藝術委員會的補貼達19億韓元,共進行34個項目。金某是一名會計,他利用提交假髮票等手段中飽私囊近5億韓元。最終,被抓獲。某團體的幹部金某在收11億韓元的補貼時,侵吞了2億8000多萬韓元。

▷今年,文化部的預算為3兆1700億韓元。其中,民間團體的補貼占總額的32%(1兆220億韓元)。國庫支援1967個團體多達3800多件的項目。“分發補貼”成了文化部的主要業務。但是,2006∼2008年間,支援專案大多是根據“單位的必要性(全體48%)”,由公務員“隨意(45%)”選定的。89%的專案規模和民間團體都是由公務員決定的。這與行政安全部採取的支援方式,形成明顯的對比。行政安全部以公開競爭的方式,通過掌握社會需要、選定標準明細、特別委員會,每年發放300多億韓元的補貼。

▷監察院的監察結果顯示,2006∼2008年間,文化部等3個單位下發到33%的受惠民間團體中的532億韓元,存在著違法行為。4月份,文化部表示,將對民間團體補貼,重新進行全面性的商討。要在明天申請預算之前,發表補貼制度的改革內容才行。用稅金支援民間團體,是為了增強國家利益和國民福利。不能為了特殊人士的私利而濫用稅金。

評論員:洪權熹 koni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