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在此次定期國會中積極推進軍服務加分制度的採用。總統直管的國家安保委員會3日也向李明博總統強烈提議了軍加分制度的重新採用。
政府有關工作人員9日表明:“為了能在定期國會處理包括重新採用軍加分制度的兵役法以及軍人退休金法和賞勳法,政府決定加強大正協議與對國民的宣傳。”
目前,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稽留的兵役法修正案,以2008年12月金成會、朱盛英議員分別在國會國防委員會提議的兵役法修正案為基礎,修正違憲的因素後被通過。不過,其後由於女性團體等的反對,法制司法委員會沒有再進一步磋商這一案件。
1999年,憲法裁判所曾宣判軍加分制度違憲,因此被廢除。不過被稽留的兵役法修正案為了不侵害男女平等權,將過去的“滿分的3∼5%”加分比率下調至“得分的2.5%”。而且,加分合格者的上限也定在20%以内。1999年導致加分制度違憲判決的前法制處處長李石淵去年10月表明:“要想恢復加分制度,就應該摸索最小化其加分比率的方法等”,並對修正案表示贊成。
另外,政府將在本月內提議軍人退休金法的修正案。由于财政赤字的主要原因,不得不改革的三大退休金中,针对军人退休金实行“增加养老保险费,但领取额不会改变”等维持对军人的待遇等方针。而公務員退休金與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金制度已經修改為“交的更多、領的更少”的結構。
而且政府還計畫修訂賞勳法,以至於讓更多的軍人領到勳章。過去,只對參戰者授予武功勳章,但自從發生天安艦爆沉事件後,決定擴大其授予物件。現行賞勳法第十三條中“參戰”將修改為“參戰或在‘接敵’地區執行相當於參戰的任務”。
樸民赫 mhpar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