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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提起訴訟,欲禁止iphone4S在日本及澳大利亞銷售

三星提起訴訟,欲禁止iphone4S在日本及澳大利亞銷售

Posted October. 18, 2011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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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在日本和澳大利亞向蘋果發起攻擊,提出了禁售iPhone4S的訴訟。三星在本次訴訟中提出了新武器“使用者介面(UI)專利”。

三星於17日表示,已經向日本東京法院和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禁止蘋果在該地區銷售智慧手機新產品iPhone4S。尤其是在日本,三星对iPhone4S及iPhone4和iPad2也提出了诉讼。

三星主張蘋果的產品侵犯了三星在日本獲得的HSPA專利、與手機UI相關的3項常用專利,以及WCDMA等第三代標準專利。

一直以來,三星控訴蘋果的依據是與3G通訊相關的專利。然而,荷蘭則於14日根據標準專利“FRAND”的條例,表示案件只涉及專利費用的協商問題,並駁回了三星提出的訴訟申請。根據“FRAND”條約,即使企業沒有專利權,也可以在生產產品後支付專利使用費。

因此,三星電子在本次日本地區的訴訟中還提出了蘋果侵犯UI專利的證據。UI是用於使用者和電腦相互作用的系統,三星電子在日本提出的UI專利包括△飛行模式圖示標識△使用者中心主頁空間的運用△用樹木形狀表示AppStore關鍵字等。蘋果在荷蘭要求禁售三星Galaxy時提出三星盜用“圖片滾動”專利,而該專利也屬於UI專利。

16日(當地時間),三星社長李在鎔參加了在美國斯坦福大學教堂舉行的前蘋果公司最高經營者(CEO)斯蒂夫•約伯斯的追悼儀式。追悼儀式結束後,三星便公佈了申請訴訟的決定。因為蘋果公司CEO庫克和李社長會在追悼儀式見面,有人士猜測三星與蘋果可能會言和。但三星當天對蘋果提出訴訟並表示“追悼儀式與訴訟是兩碼事”,表現出了強硬的態度。李社長出國前也表示“三星與蘋果既是合作夥伴,又是競爭對手。即使会与库克会面,也不是为了公事。”

據悉,兩家公司近期秘密進行了多次協商。專利法人Wooin的美籍律師李昌勳表示:“彼此的協商籌碼相近時才會有協商,兩家公司競爭性地提出訴訟,也有可能是為了提高與對方協商的優勢。”



鄭載潤 金玹秀 jaeyuna@donga.com kimh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