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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程式變得過於簡單,被犯罪前科者利用在“身份洗滌”上

改名程式變得過於簡單,被犯罪前科者利用在“身份洗滌”上

Posted July. 03, 2012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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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警方在調查進入指甲塗繪店偷錢包的崔某(30歲)時遇到了荒唐的情況。警方以“崔○○”的名字進行了追蹤,但是抓到了男性卻名叫“崔XX”。犯人的外貌與目擊者說的一致,但是名字卻不同。原來崔某在今年1月份申請改名,在犯罪1周後的2月12日得到了最終許可。

2005年大法院以“不能侵害個人人格權和幸福追求權”的宗旨,大幅度放寬了改名條件。在這之前改名並不是容易的事情。因為對個人的混淆有可能引發法律關係的不穩定。但是隨著在大法院判決以後得到改名許可的人增加,惡性利用該制度的案例也在增加。就是為了逃避警方的調查或隱藏犯罪事實,利用改名程式。

2003年只有3萬3210名的改名申請人在2010年劇增到了16萬5924萬件。警方認為其中會有數千名是為了“洗滌身份”進行改名。

實際上,有盜竊前科的白某(17歲)在去年以名字叫起老不好聽的理由進行了改名,在今年4月份以中學生為對象竊取智慧手機後被逮捕。白某的熟人用改名前的名字稱呼他。在警方追查過程中也因為身份不一致發生了混亂。員警在逮捕白某的過程中因為平時叫他的名字和電腦上的名字不同,為了確認是否是同一人物承受了很多麻煩。 

2009年在首爾某大學就讀的H某(26歲,女)讓學長駭客入侵學校伺服器後將F學分改為A學分,最終受到了喚起起訴的處分。希望H某成為演員的父母在消息擴散後讓女兒改名。H某隱藏自己的犯罪事實,用改過的名字正在某媒體擔任播音員和現場記者。 

法律界有意見指出,因為法院過於廣泛地允許了改名,法律穩定性出現了問題。申請者只要提出“名字老土”等個人理由就可以不顧實際改名目的,得到改名許可的情況就是問題。

在接受改名申請時,沒有驗證是否正在接受調查或有前科的程式,這也是一種問題。目前如果要進行改名申請,只要提交居民身份證、影本等基本文件和改名申請書即可。犯罪經歷證明不是義務提交文件。 地方法院所屬分院的一名法官表示:“在其他分院,一周也會有40――50個改名申請”,“一一與警方進行前科查閱是非常麻煩的事情,而且因為還有很多其他工作,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一般都給予許可。”實際上法官們在研討申請者提交的10多張文件時只花費3分鐘左右。律師鄭相秀表示:“雖然因為奇怪的名字受到困擾的人們的‘改名自由’不能受到限制,但是為了降低副作用,要義務性地遞交犯罪經歷證明書。” 



孫孝珠 徐東日 hjson@donga.com d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