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院為防止發生“第二個熊津事態”,決定強化主債權銀行的作用,並修改主債權系列的選定標準。
主債務系列,即從金融機關借來的錢超過一定標準的企業。去年年末的標準為全部金融機關貸款額的0.1%以上。去年是1.4622億韓元,今年是1.615億韓元。
如果某企業由於債務多被評選為主債務系列,則其後由主債權銀行管理該企業。對於那些有問題的企業,主債權銀行將與其簽約財務結構改善約定。當前被評為主債務系列的大企業有24家,其中STX、東部、韓進、錦湖韓亞、大韓電線、聖東造船等已與主債權銀行簽署了財務結構改善約定。
問題在於,當前或出現不屬於“簽約改善約定”對象的企業或不屬於主債務系列但陷入資金難進入回生程序的企業。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去年在簽訂財務結構改善約定後突然進入回生程序,引起軒然大波的熊津集團。
為防止熊津等事例再次發生,金融監督院計劃在主債務系列所屬企業進行大型收購合並或推進新事業時予以其幫助。此外,針對企業不配合主債權銀行的要求,不為其提供支配機構及財務狀況信息等情況,金融監督院將提出有時效性的制裁方案。
此外,金融監督院還會對主債務系列選定標準進行修改。在計算信貸額時,需要可以有效反映公司債、商業本票(CP)等市場效益的方案。這是為了防止企業以籌集公司債的方式償還銀行債務,脫離主債權銀行的管理及監督。
金融監督院企業金融改善局組長李炳三表示:“我們已開始進行針對強化主債權銀行作用、主債務系列選定標準(TF)的構思,預計於4月末完成最終方案。在出臺具體指標限制後,強化主債權銀行作用的方案將於今年內得到實施,而主債務選定標準也會在明年前得到實施。”
申水晶 crysta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