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56萬名的大學定員(4年制、專科大學),到2023年將縮減到40萬名。
針對學生數的劇減,教育部于28日發表了 “大學結構改革推進計劃”,擬將所有大學分爲5個等級,並實施定員裁減。
根據該計劃,所有大學到2023年爲止,要分3個階段先後縮減16萬人。縮減規模爲△2015~2017學年度4萬名(1周期)△2018年~2020年學年度的5萬名(2周期)△2021~2003學年度7萬名(3周期)。
教育部決定要按照去年預告,通過“絕對評價”,把各大學分爲5個等級(最優秀、優秀、普通、不滿意、非常不滿意)。除了最優秀大學可以自行減少定員外,其余等級成爲強制縮減的對象。但是,根據最優秀大學定員規模,調整政府財政支援,因此,事實上所有大學只能進行結構調整。
最著急知道的各等級的大學數量、各等級的減員規模、評價指標及評分等尚未確定。教育部目前只確定,評價項目分爲涉及到整個大學運營的共同指標和各大學特性化指標,將並行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的基本方針。教育部表示,將于上半年制定與大學結構改革相關法律,建立專門的大學結構改革委員會,8月份之前詳細制定評價項目。
在每周期評價中連續2次被評爲“非常不滿意”評價的大學將被強制退出。
4年制大學和專科大學的定員比率,比照目前的定員比率,定爲63比37。據此,到2017年爲止,4年制大學和專科大學需要各減少2萬5300名和1萬4700名。目前尚未確定,首都圈大學和地方大學,國立大學和私立大學的定員比率。教育部表示:不事先確定比率,等各大學的評估結果出來後,將由大學結構改革委員會確定適當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