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向日本《產經新聞》首爾分局局長加藤達也通報在12日來檢察院接受調查,加藤達也涉嫌毀損樸槿惠總統的名譽。《產經新聞》在3日報道了題目為“樸槿惠在歲月號事故當天行蹤不明,到底見了誰?”的網絡報道,樸總統在歲月號事故當天秘密會見了壹名男性,而這名男性是樸總統的府做官,是最近離婚的鄭潤會。
《產經新聞》雖說“以國會討論、新聞報道等公開信息為中心,用介紹的形式寫了報道”,但是報道內容來源的重心就是證券界信息報紙。雖然仔細地介紹了金秘書室長國會答辯內容—歲月號事故當日樸總統的行跡,但是卻巧妙地編輯了朝鮮日報的壹個專欄和證券界信息報紙的內容,反而增大的嫌疑。
《產經新聞》在沒有進行真相確認的情況下報道了證券界信息報紙的內容,表現出了低劣的水平。外國特派員因為采訪的界限,有時會引用當地的報道寫新聞。但是這樣的時候也會確認當地報道的來源。該報紙引用的朝鮮日報專欄也是引用了傳聞的報道。對於媒體人士來說,寫傳聞的專欄不能成為新聞元素,這是壹種常識。
《產經新聞》是極右嫌韓報紙,臭名遠揚。去年3月份該報紙將樸總統的外交政策貶低為“告狀外交”,說“告狀外交是民族習性”。前日本總理野田佳彥對樸總統的外交說了“像是女學生告狀”的性別歧視發言,而該報紙卻直接引用了這句話,進行了報道。這次印發問題的報道也具有很大的貶低女性的性質,針對的是樸總統的獨身女性身份。非常識性的貶低韓國的報道在日本內也引發了批評,但是如果全體韓國人都感到了侮辱感,這就是超過了限度。
韓國憲法雖然保障媒體和表現的自由,但是卻不能保障毀損他人名譽、侮辱人格的自由。青瓦臺表示,《產經新聞》的報道是對國家元首的侮辱,正在準備進行民事、刑事訴訟等高強度的應對。檢方調查應該讓檢察院進行,如果青瓦臺也站出來,有可能會被認為是對媒體自由的侵害。但是像《產經新聞》壹樣低劣的報紙不能與日本其他媒體得到同樣的待遇。政府也應該采取限制采訪等適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