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雖然開展高強度的反腐也未能阻止接連發生公務員飲酒致死的案件。中國官方新華社刊登了批評這種飲酒文化的文章。
據新華社的報道,安徽省黃山市民警陪領導喝酒後摔傷致死。此前,在7月14日在湖北省來鳳縣下層公務員陪幹部喝酒後窒息身亡。
據報道,下級員工陪上級領導喝酒後遭遇不幸的事件頻發的原因在於中國公職社會的酒桌文化。安徽省的壹位幹部表示“喝酒雖然很痛苦,但如果喝的好就會被領導和同僚們高看。也有壹種說法稱酒品就是人品,酒量就是能力”。
這種現象對上級幹部也是如此。甚至有人說“接待力就是生產力”,每天都有飯局的領導往往被評價為人脈廣、有能力,而相反的領導卻會被貼上“孤身”的標簽。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小城市的公務員招聘廣告上就明確提出了“酒量至少500ml以上”要求。
據悉,對於過量飲酒受傷或致死的職員,政府將會給予各種補償。或者是按照工傷處理,或者在內部給予烈士的評價。實際上,政府為家屬們提供的補償金有時多達數百萬元(100萬元約為1.6億韓元)。新華社提出“酒桌上的烈士怎能比真正的烈士更有價值”問題,並提出需徹底清除這種過度的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