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金才允涉嫌受賄1審判決失去議員資格

Posted January. 16, 2015 07:12   

한국어

1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和解22部(審判部長李丁錫,直譯)根據“特定罪行從重處罰法”,決定向涉嫌受賄的新政治民主聯合黨議員金才允(50歲‧照片)判處3年有期徒刑、罰款5000萬韓元、追征4400萬韓元。議員金才允涉嫌從首爾綜合藝術職業學校(SAC)收取財物而被審判。

審判部稱,“作為現任國會議員不但忘記自身領導責任反而收受巨額賄賂金,罪行十分嚴重。”如果禁錮以上級別罪名成立的話金議員將失去議員資格。

金議員曾協助SAC改名並協助通過了“工人職業能力開發法修訂法案”,從金錫奎SAC理事長收取了5000萬韓元、商品券400萬韓元等共計5400萬韓元的財物,於去年8月被逮捕。審判部判定其中4400萬韓元為贓款,對於2013年9月16日在SAC理事長辦公室內收取的1000萬韓元現金則因為日期不明予以無罪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