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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導致“頭胎”延後,婚後兩年內生育率降至70%以下

晚婚導致“頭胎”延後,婚後兩年內生育率降至70%以下

Posted August. 25, 2016 06:55   

Updated August. 25, 2016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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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顯示,從結婚到生下第一胎所花費的時間正逐漸延長。夫婦們推遲育兒時間,有一半是自己的原因,有一半是另外的原因。

24日統計廳發佈的《2015年出生統計》顯示,結婚後2年之內生第一胎的女性的比率(69.4%)與前一年相比減少了1.6%。這是自1993年(82.9%)起進行相關統計後23年以來的最低值。另外,這也是該比率首次降至70%以下。

結婚後2~3年間生下第一胎的比率(21.7%)比前年相比則增加了1.3%。結婚後4~5年、6~9年內生第一胎的比率分別增加了0.2%和0.1%。

有分析認為,結婚後到懷孕之前的這段時間變長主要是因為,隨著結婚年齡的不斷增長,年紀大的產婦增加生育女性也增加了;最近隨著女性的社會活動更加活躍,推遲生育的傾向逐漸提高。實際上去年產婦的平均生育年齡為32歲,比前一年相比增加了0.2歲。其中,35歲以上的高齡產婦的比率為23.9%,與前一年相比增加了2.3%。年近四十(35~39歲)產婦的生育率(相關年齡每1000名人口中的新生兒數)為48.3名,是歷史最高值。統計廳人口動向科科長任具妍表示,“雖然結婚早的女性會馬上生生第一胎,但也存在著越是晚婚越推遲生育的傾向。”

另外,隨著高齡產婦數量的增加和不孕手術的發展,通過人工授精的雙胞胎以上的多胎兒出生率呈增加趨勢。去年多胎兒為1.6166萬名,與前一年相比增加了986名。該數值是20年前的1995年(9422名)的1.7倍。

據預測,隨著推遲結婚少生孩子的現象逐漸成為習性,今後韓國要想從超低生育國家中擺脫出來決非易事。去年韓國的組出生率(每1000名人口中的新生兒數)為8.6人,維持了歷史最低水準。合計生育率(1名女性一生所生的平均新生兒數)為1.24人,與前一年相比增加了0.03人,但遠遠不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簡稱經合組織,OECD)的平均值1.68名。



世宗=孫迎一記者 scud2007@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