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第13代王明宗(1534∼1567年)的胎室被指定爲寶物。文化遺産廳26日表示,將忠南的有形文化遺産“瑞山 明宗大王 胎室 及 碑”指定爲國家指定文化遺産寶物第1976號。胎室是把朝鮮王室中出生的孩子的胎供奉在壇子裏後建成的設施。在朝鮮胎室遺址中,“星州 世宗大王子 胎室”被指定爲史迹第444號,但被指定爲寶物這還是第一次。
1538年(朝鮮中宗33年)建造當時,胎室與“大君椿齡阿只氏胎室碑”1基一同建立。之後明宗即位的第二年1546建立了“主上殿下胎室碑”1基,1711年追加制作了相同名字的石碑1基,並完成了延續至今的胎室1基和碑石3基。
胎室在八角形的欄杆石中央擱著。供奉胎室的胎壇和刻有亡者的個人資料的“志石”,在日本帝國主義強占時期的1928年,被轉移到了京畿高陽市西三陵。1996年通過國立文化遺産研究所的挖掘調查收拾整理了出來,目前正保管于國立古宮博物院。文化遺産廳的相關人士表示:“明宗大王胎室在《朝鮮王朝實錄》中有著十分詳細的記錄,而且周圍環境也較好地得到了保存,因此具有很高的曆史價值。”
柳原模 onemor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