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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特別活動費卻又增加業務費和特定費——增加私房錢的小伎倆

減少特別活動費卻又增加業務費和特定費——增加私房錢的小伎倆

Posted October. 02, 2018 08:04   

Updated October. 02, 2018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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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意識到了針對特殊活動費的負面輿論,正在減少明年預算中的特別活動費,並大幅度增加業務推進費(業務費)和特定業務經費(特定費)。《東亞日報》采訪組對明年預算案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就政府各方面費用而由,特別活動費削減了9%(292億韓元),但業務費增加了3.1%(58億韓元),特定費也增加了5%(384億韓元)。最終,與2018年的預算相比,三項費用共增加150億韓元。這無疑是用“挖東補西”的方式將國民稅金用作私房錢的伎倆。

去年5月執政以來,在檢察機關爆出“特殊活動費紅包晚餐事件”後,文在寅政府宣布將改正錯誤的慣例和制度,2018年的預算與2017年相比,減少了710億韓元的特別活動費、208億韓元的業務費,但增加了特定費402億韓元,總共減少了516億韓元。去年,編制業務費的53家機構中有50家提出了削減案。但在明年的預算案中,減少業務費和特定費的機構分別只減少了5家和4家。現政權執政第壹年“勒緊褲腰帶”、“透明使用公款”的承諾剛過了壹年就變得不了了之。

這三項預算以前是統稱為“難以透露支出內容的經費”辦公費,自1994年被廢除後,壹直分為特別活動費、業務費、特定費等三項進行編制。業務費和特定費雖然是憑證和公開對象,但特定費中有不少是無需憑證直接支付給個人的月薪。樸槿惠政府執政時期,憲法法院院長候選人在擔任憲法法院法官時,曾以個人名義使用每月400萬韓元的特定費用,因此引發了爭議並被迫辭職。國會的特別活動費在市民團體和媒體的集中監視下,在被發現存在挪作工資等情況後,實際上已被廢除,但是政府高級別公務員的特別活動費等實際上仍然遊離於國民的監視之外。

明年這三個項目的預算加起來超過了13000億韓元。這還是扣除了國家情報院特別活動費的金額。現在應該取消“看不見的資金”制度。這是舊時代官員們享受的特權和積弊。除國家安保等特殊領域的特別活動費外,其他活動費應全部廢除,即便是必要的活動費也應編制單壹名目,向納稅人公開法人信用卡使用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