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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遲開院的韓國第21屆國會……如果執政黨沒有改變,就會再次出現“協治失敗”

遲遲開院的韓國第21屆國會……如果執政黨沒有改變,就會再次出現“協治失敗”

Posted July. 17, 2020 07:33   

Updated July. 17, 2020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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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屆國會昨天舉行開院儀式,正式啟程。這距離第21屆國會開始任期已過48天。這是自1987年民主化改憲以來最晚開院的壹屆國會。在4·15議會選舉中,共同民主黨以176席的巨大執政黨上臺後,圍繞執政黨的獨占常任委員長等問題發生了正面沖突,開院儀式壹拖再拖。

文在寅總統昨天在開院演說中說,“在過去的第20屆國會中,最大的失敗是協治的失敗”,“第21屆國會應當清算對決和敵對的政治、開始新的‘協治時代’。”但是,文在寅總統和執政黨絕對不能忽視,協治失敗的主要責任在於執政黨。執政黨去年成立了泛執政圈的“4+1”協議體,強行通過了公職選舉法和設立高層公務員犯罪調查處(簡稱公調處)的法案。雖然把在野黨不合作當作問題所在,但是排除第壹在野黨,靠議席數強行推進的做法,為“跛行國會”提供了起因。

這種“強行推進”在4·15議會選舉後也在持續。5月27日,在與朝野院內代表的會晤中,文在寅總統雖然多次強調與在野黨的協治,但此後,執政黨無視協治、獨斷專行反而進壹步加速。執政黨在單獨選出國會議長團之後,強行獨吞常任委員長、單獨處理補充預算案等。執政黨還拿走了朝野壹直以來像不成文的規定壹樣共享的少數在野黨份內的法制司法委員長職務。倚仗著每次選舉都會變化換的議席數,背棄了民主化以後長久以來的慣例。

文總統囑咐說,希望在這次會期內完成公調處處長的推薦和國會人事聽證會。但是,包括公調處法違反三權分立原則的違憲爭議在內,多項條款成為爭論的對象。不能因為急需改革控制檢方的過度濫用權限,由於公調處準備不充分而犯下打造又壹個無所不為的司法機關的錯誤。朝野應該共同努力,制定能夠將副作用降到最低的彌補之策。

如果政府和執政黨依靠壓倒性的議席數,按照自己的意願推進,短期內國政運營的速度和效率看似會有所提高,但其結果只能是使國會淪落為“通法部(法律通過部門)”,成為“作繭自縛”“都是輸家”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