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全斗煥(90歲)9日首次出席光州地方法院的上訴審理。全斗煥因涉嫌損毀已故神父曹丕悟(音譯)的名譽而被起訴,在一審中被判有罪。這是全斗煥自去年11月以後約9個月來第一次出席光州法庭,但他以健康問題為由,在審判開始30分鐘後就退庭。
9日下午2時左右,光州地方法院刑事合議一庭(庭長法官金在根)在201號法庭開始了對全斗煥的第三次抗訴審理。全斗煥因涉嫌損害死者名譽而被起訴。在一審中三次出庭的全斗煥當初打算不出席二審。但在法庭警告可能會對他不利後,他決定出席。
當天中午12點43分,全斗煥到達光州地方法院,在警衛人員的攙扶下在審判前進入法庭。作為信賴關系人的身份,其夫人李順子也同行。全斗煥在審理中流露出他沒能聽清審判長的提問或身體不適的表情。在審判長的身份確認程序中,全斗煥也只說出了“全斗煥”的名字,出生年月日、住址和籍貫等都在李順子的幫助下作了回答。確認程序結束後,全斗煥開始打起了瞌睡。審判長稍後問道:“被告人現在呼吸困難嗎?”李順子代為回答說:“無法進餐,心情好像很悶。”審判長暫時休庭後,將下次審理日期定為30日,並於下午2時29分左右結束了審理。
全斗煥方面申請5·18民主化運動當時的軍隊指揮官和9名直升機駕駛員作為證人,並要求對5·18直升機射擊彈痕殘留的光州全日大樓重新進行檢驗。相反,檢察機關強調,不必說國家機構,一審中也已證明5·18運動當時確實有直升機射擊,因此沒有必要再爭辯。法庭選擇4名直升機駕駛員和參與撰寫全斗煥回憶錄的前青瓦臺秘書閔正基(音譯)等5人為證人。
光州=李炯柱記者、李素貞記者 peneye09@donga.com · soj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