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為應對11月初「與新冠病毒並存(分階段恢復)」的開始,將擴大此前有限實施的新冠確診患者的居家治療。
據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8日透露,居家治療對象的基本條件是未滿70歲、無癥狀或輕微癥狀。其中,僅限於希望居家接受治療者。但是,如果住在考試院等難以避免與他人接觸的地方或進行血液透析等有住院理由,即使沒有癥狀,也不能居家治療。另外,即使是70歲以上的人,如已經接種疫苗且可以進行溝通,如果有監護人,也可以居家接受治療。
居家治療者每天測量自己的體溫和氧氣飽和度,輸入智能手機應用程序,每天與醫療人員有線通話一次以上。如果身體突然不舒服,可以到保健所指定的醫療機關接受非面對面咨詢和處方。政府為應對緊急情況的發生,計劃構建針對居家治療者的24小時應對聯絡網和可以立即移送的體系。
政府表示,為了防止在家治療者擅自離開,將通過具有衛星定位系統功能的應用程序管理對象,離開時要求患者佩戴「安心帶」(電子腕表)。中央事故處理本部診療支援組組長金誌妍表示:「如果戴著『安心帶』離開,可能會被舉報。」
接受居家治療的人有未成年人、殘疾人、70歲以上等,因此如果需要照顧,監護人可以和居家治療者住在同一屋檐下。如果和居家治療者住在同一屋檐下,就要分別使用衛生間和廚房。吃飯也要分開。如果家裏是一個衛生間,每次使用馬桶都要消毒。監護人和居家治療者一樣,不能外出。可以接收外賣或快遞,但不能和送貨員接觸。
居家治療時間為10天。10天後,經過醫療人員的判斷,將做出終止決定。保護者中完成接種者和同居的人將接受聚合酶鏈式反應檢查,如果呈陰性,將立即解除隔離。保護者中未接種完畢的人要進行聚合酶鏈式反應檢查,即使出現陰性,也要追加隔離14天。居家治療期間產生的垃圾不能任意排放。雙重密封消毒後,在居家治療結束72小時後排出即可。
金素英記者 ks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