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1日起,向新冠確診者支付的生活補助和帶薪休假費的支援對象將減少。這是由於新冠疫情趨於穩定為了減少財政負擔而采取的措施。
據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24日透露,從下月11日起,新冠確診患者獲得的生活補助將出現“收入標準”。目前與收入水平無關,壹個家庭內新冠確診者1人可獲得10萬韓元的生活補助,2人以上可獲得15萬韓元的生活補助。今後,只有“標準中等收入100%以下的家庭”才能得到支援。支援金額不變。
判斷是否屬於標準中等收入100%以下家庭的標準是健康保險費。把新冠確診者家庭成員繳納的健康保險費加在壹起,然後計算是否在標準額以下。此時的標準額,根據家庭成員人數和健康保險加入者的類型而有所不同。4人家庭的家庭成員,△全部為職場加入者,每月繳納18.0075萬韓元以下△全部為當地加入者,健康保險費每月繳納18.7618萬韓元以下△如果職場加入者和當地加入者都有,每月繳納18.2739萬韓元以下時,就是支援對象。健康保險費的確認及咨詢,可在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網站(www.nhis.or.kr)和呼叫中心(1577-1000)進行。
給新冠確診職工享受帶薪休假的中小企業發放的帶薪休假費,也將壓縮到“從業人數不到30人”的企業,支援對象將減少。現在則是發放給所有中小企業。帶薪休假費補助額與目前“每天最多4.5萬韓元,最多5天”相同。在未滿30人的企業工作的從業人員,約占全體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的75%。
此外,政府對居家治療者的非面對面診療費、門診中心診療費等的支援也將中斷。此前,政府壹直支援居家治療醫療費中原本應由患者負擔的“本人負擔金”,但今後將改為由患者承擔。政府認為,通過此次措施,居家治療者平均將承擔約1.9萬韓元的醫療費。但是,政府將繼續支援帕克斯洛韋德等新冠藥物和住院治療費。
金素英記者 ksy@donga.com